问题 | 男方没有工作但有房子,怎样抚养费最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配偶未能获取经济收益或下落不明,则其名下财产可作为子女扶养费用的替代品进行折算清偿。由此可知,若男方在提供抚养责任时的确无法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可通过使用其名下资产来弥补对孩子的经济支出。
然而,若男方仅以此为缘由推卸应尽的抚养义务,我们建议您借助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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