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扶养孩子费用该如何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共识,孩子将由父母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并且如果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根据他们总收入的约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来进行核算和支付。
然而具体的金额仍需由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并最后确定。 2.若需要承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父母的分担份额则可适度提高,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出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个上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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