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抚养费用仅需提供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在子女达到十八岁之后,父母双方均无法律规定的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对于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且满十八周岁以下,其主要依靠自身劳动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同时能够满足当地生活水平需求的人群,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用。在子女已年满十八岁却依然无法独立生活,确有必要由父母提供必要生活费用及教育费用的情况下,应当另行提起诉讼,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在此,我们就抚养问题向您做详细解释说明。
首先,未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使他们的父母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也仍然需要承受特定的抚养责任 1、需要丧失部分甚至全部工作能力; 2、还在学校持续学习的境况; 3、确实无法自立生活并且缺乏生活要求。 其次,关于法定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具体如下: 1、拥有稳定收入的人群,抚养费用可按照他们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进行支付;2、对于不存在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数额则可以依赖于该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前文所提到的标准来确定;3、对于特殊情况的个体,上述比例可以予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综合以上所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抚养费用一般将支付至孩子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在孩子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期间,他们已经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父母就无需再承担抚养责任。 另外,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视支付人是否拥有稳定收入而定,固定收入人员的抚养费用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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