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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探视孩子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拒绝让监护人探视儿童并以拒付抚养费用相威胁是行不通的。
绝大多数国家法律均明确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责任,无论双方之间的婚姻状况如何改变,该义务都不会随之消失。
在实际案例处理过程中,作为非直接照顾子女的一方,倘若以“对方阻挠自身探望权”为借口作为不承担抚养责任的辩护理由,法院通常会不予采纳和接受。
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无法顺利行使探望权利,但仍需依法履行抚养职责,支付必要的抚育费用。
以下是变更抚养权的几种常用途径及其所需资料:
首先,若双方能够就扶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依协议进行抚养权变更;
其次,倘若变更抚养权有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和发展,则可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实现这一目的;
最后,若协议变更无法实现,双方又未能达成共识,满足相应法律条件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变更抚育权起诉书。
关于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材料方面,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以往夫妻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离婚证及协议;
(3)子女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4)变更抚养权的书面协议。
基于以上说明,我们再次强调,当前无法探视孩子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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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9: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