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成年后父母还有抚养义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后,父母大多已经不再负有抚养义务。
然而,对于未能独立过活的成年子女而言,若仍然在学校接受教育,确实没有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与条件,又或是他们丧失了劳动能力,甚至只是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却无法维持生计,那么身具经济责任能力的父母就依然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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