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模式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协商分配并轮流照看孩子。
1、当夫妻为了各种原因结束婚姻生活时,他们有责任联手照看并抚养自己的亲生骨肉,方法是应当在尽可能的前提下确保孩子权益不受侵犯,这样的话,他们二人可以选择携手协商,然后轮流执行对子女的照顾及关怀职责。 2、无论是何种情况导致父母离异,这都不能斩断父母与子女之间原本存在的深厚亲情纽带。 离婚之后,已经离别的父母对于他们昔日里的孩子依然负有无可替代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其利益的职责与权责。 3、就算经过了离婚程序,作为孩子的父母,无论哪一方获得了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另外的那一方也仍然具有抚养、教育以及对孩子进行保护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