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多少钱一个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准来确定抚养费用的金额:
1.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夫妻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支付。 当涉及到承担多于两个孩子抚养责任的时候,支付标准可适度提升,然而,一般来说,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是上限。 2.没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遵循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如有特殊状况,可以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予以适当调整。 3.抚养费用的给付应保障定期进行,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 4.在父母其中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用尽财产来折抵抚养费用。 5.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一般直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 不过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如果其劳动收入成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又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就可以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用。 6.当两个孩子都由其中一方抚养的时候,互不负有支付对方抚养费用的义务;若两个孩子均由其中一方父母照顾,则另一方须向该方每月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的方式: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认,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