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有什么优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女性正在处于哺乳期这个特殊阶段而进行婚姻离婚的行为,往往有很大可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带来优势地位。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当涉及到离婚事件之后,不论任何原因,凡是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应以跟随喂养母乳的母亲作为主要的照顾者为主导原则。 当然,如果在哺乳期结束之后,父母双方因为抚养问题无法及时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的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则需要通过法院依照子女的利益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诸多因素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因此,可以明确地认为,在哺乳期进行离婚程序,将会尽可能将孩子的抚养权限交给母亲方,并且所争取到的抚养费用也相对更为丰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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