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满18周岁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通常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限。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则其父母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其中也包含了子女进入高等学府深造阶段所需要的抚养费用。然而,当孩子超过十八岁,但仍需父母协助解决抚养事宜时,具体情况可能如下两种:1)孩子正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阶段的教育;2)孩子由于自身非主观因素而导致生活无法获得基本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之后,子女的大学学费已不再被视为父母的法定责任。关于该项费用的分摊问题需依赖于家长之间的友好协商与共同支持。若子女未达成年年龄且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那么父母则面临着偿还抚养费的法定职责。然而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予义务止于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此后的任何费用,除非经过双方和解达成共识,否则任何人都无权要求法律的介入与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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