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后无抚养权的一方如何看望子女 |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探望子女。 
2、若对于法院判决的探望权,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