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补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有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形的话,可以提出离婚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离婚时可以主张赔偿。且必须是一方存在前述情形,另一方不存在前述过错情形,在离婚时,才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赔偿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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