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判给对方但是不照顾孩子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即撤销对方的监护人资格,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对对方的监护人的资格进行撤销。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将原监护人的监护权进行撤销,应依法为被监护人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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