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出生证丢失离婚一方怎么补办 |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步,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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