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双方不愿抚养子女如何处理 |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对于这种拒绝抚养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一是批评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子女; 
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育,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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