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监护人变更手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改法定监护人的方式为: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举证现法定监护人存在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人民法院确认情况属实的,应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依法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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