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探视权问题应遵循什么原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自动取得原则。
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直接抚养一方的父或母取得探望权。 二、主体特定原则。 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在特殊条件下,可以是其近亲属。 三、协议优先原则。 按照协议优先原则,父母应该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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