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情况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2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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