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 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 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 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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