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产假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