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所在地指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生所在地指的是: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领取的所在地(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出生地”一栏的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