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生孩子需要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外地生孩子,需要女方持身份证,之前的孕检手册到所在地医院产科办理住院手续。生育子女完毕,需要孩子父母的双方身份证,在出院时,到产科专人处申请给孩子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事后出院补领,需要出具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然后凭子女出生证明,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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