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如何证明本人无配偶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由所属地区的村委会提供并出具确认双方均未婚配的证明文件,然后前往该地区的民政部进行公章的加盖手续。
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民政局申请开具正式的婚姻状况证明。 对于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内地居民,需要提交以下几种必要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1)个人有效的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承诺声明书,明确表明本人无任何形式的婚配情况,同时保证与对方当事人不存在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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