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医学界的观点,具有以下疾病的患者被视为不适宜进行婚姻行为:
1.包括已经被赋予明确名称并被广泛认知的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在内的、医学领域普遍认为会对婚姻生活及后代繁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传染类疾病; 2.那些由遗传因素引发、在医学界被公认为不适合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3.与精神健康相关的疾病,具体来说就是指精神病、躁狂抑郁症以及其他类型的重度精神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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