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带结婚证没带户口本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及时处理遗失的户口簿事宜,待重新办理户口簿之后,方可着手进行结婚证书的补办工作。
在具备齐全有效的户口簿以及新补发的结婚证书之后,便可前往相关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若双方对于离婚事宜能够事先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则可以前往原进行婚姻登记之地点或任意一方长期居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若有任何一方拒绝参与补领结婚证书的情况发生,当事人亦可携带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前往昔日负责婚姻登记业务的相关机构请求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文件,随后便可依据此证明向当地民众法院提起诉讼,请其协助解除民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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