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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居住证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出于职业发展或者生活便利等原因而选择在非原籍所在城市定居和工作的人士而言,他们通常会选择在当地办理一张居住证明;
持有这种证明,他们不再需要频繁地携带和使用自己的原籍居民户口本,从而提高了生活的便捷性。
另外,离婚证书的办理过程中,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能在异地上门办理,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正本、户口簿正本及结婚证正本)前往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程序的申请办理。
然而,如果当事人已经取得了当地的居住证明,那么他们就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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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7: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