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没有结婚证,法律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提出关于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婚恋问题,我们需要依照不同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首先,假设这两对夫妇在已经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后,不慎将婚书遗失,那么他们之间依然保留着合法的夫妻身份,这是受到国家法律的绝对保护的。 无论是哪对夫妇,也都可以前往原先办理结婚登记的机构去申请必要的补发结婚证件。 其次,假如双方并未正式注册过,那么通常被视为同居关系,此类关系并不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 然而,若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满足了法定的婚俗要求却尚未办理好结婚注册这件事的话,那么此刻他们之间的关连或许会按照事实存在的婚姻关系来定义,这样的情形,无疑是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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