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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异地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本案中的情况而言,夫妇双方如果想进行异地婚姻登记,须携带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明等资料,此外还需亲自签署确认本人无配偶且与对将率先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市及四川省内施行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跨省通办”先行先试工作,同时在江苏、河南、湖北的武汉市和陕西的西安市同步实施这个试点计划。
依照计划要求,试点周期为两年时间。
针对的对象是男女双方皆为非当地户籍的中国大陆居民,并在这些试点区域内有稳定居住场所的状况下,只需持有任一方所持有的居住证明、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明,便可向发放其居住证明的地方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婚姻登记申请;
或者,也可以自主选择在另一方长期实际居住地址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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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6: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