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罪判定所需的关键要素大致上包含以下四点:
首先,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应当是我们国家长期以来遵循并予以保护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 其次,客观层面来看,实施者必须具备重婚的行为特征,即曾经合法拥有配偶的人士在婚姻关系仍在有效期内时再次与其她人员缔结合法婚姻,或者明知道其她人员已于其他异性建立了合法婚姻关系仍然选择与其进行婚姻缔结操作; 再者,从法律角度出发,重婚罪的行为主体实际上涵盖了两部分人群: 既包括那些拥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士在这个婚姻关系仍在延续期间又与其他人缔造新的婚姻关系的情况,也包括那些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员经过明晰知晓对方已经于其他异性建立了合法婚姻关系后依然决定与其缔结婚姻的状况; 最后,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重婚罪的犯罪心理表现可以归纳为直接故意的态度,也就是说实施者已经清楚地了解到其她人员正处于合法婚姻状态下,却故意去损害其她人员的婚姻权益,包括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合法的婚姻手续然后再次缔结婚姻,或者虽然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但仍然以夫妇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等情况。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重婚罪的判定缺失合理依据。 重婚罪,实质上指的就是有合法配偶且尚未解除或丧失婚姻关系的人士,同时还与其他合法或非法的异性人员缔结婚姻,抑或是明知道某个人已有正当而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但还主动地与其缔结婚姻的行为。 在这里,“有配偶”这个词组中所涉及的男性户口本上妻子信息填写正常,女性户口本上丈夫的信息填写规范,而且这种男女之间的退休金关系尚未接到法律程序的解除,就是说这些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还在有效期限之内; 如果经过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上两人中的一位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或者因为女方丈夫去世,他们的完整婚姻关系自然就不复存在了,那么这时候这位异性人才会被认为不是具有合法配偶的人物。 我们常说的“曾与他人缔结婚姻”,也包括那些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合法婚姻手续从而再次缔结婚姻的情况,以及虽然没有取得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但是通过真实的夫妻关系来共同构建生活事实的婚姻情况。 对于那些明知道他人已有合法婚姻关系,仍决意与其缔结婚姻的人士来说,他们的行为其实是有意地破坏别人的婚姻成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