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对于那些被视为无效或者已经被法院宣告撤销的婚姻关系,从一开始便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且当事人之间并不享有互相尊重的配偶权利以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此外,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各当事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妥善的处置,如果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则将交由人民法院依据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明确的裁决。 至于因为重婚行为而导致的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处理,我们必须坚持不能伤害到合法婚姻中其他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另外,就当事人所生下的孩子问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责任及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