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健委会强制精神病结婚和生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患有精神疾病者是可以依法成婚并生育子女的。然而,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由于其丧失了正常的理智和清晰的思考能力,以及无法独立地处理个人生活中的诸多事项,因此通常并不适宜进行结婚或生育行为。尽管如此,当精神疾病得到有效治疗而得以完全治愈后,此类人群依旧享有合法的结婚及生育权利。需要注意的是,仅凭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这一事实,并不能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只有在该疾病长期未能得到缓解甚至恶化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视为导致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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