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婚姻证书的遗失补办过程中,需要准备并携带以下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文件:
首先,夫妇二人各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户口本作为基础依据; 其次,需要提交结婚证书遗失的官方证明文本;接着是在当地的原登记机构或者档案管理局进行查询,开具相关的其他证明(若婚姻证书只是被撕毁但仍可清晰反映出原貌特征的话,可不需要此项); 此外,还需准备三张两人近期拍摄的合照(规格为三英寸,免冠样式),以及属于《婚姻证书》印刷内容有误的情况下,则需提供由原登记机构或者派出所开具的相应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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