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之间送的贵重物品,分手之后是不是要归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谈婚论嫁的阶段产生的赠与行为并不必然要求对方予以偿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恋人之间的赠予属于在婚姻关系确定之前的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贵重财物,例如轿车、房产等,且最终未能达成结婚协议的话,那么接受了这些财产的一方应当有义务把所收到的物品返还给赠送者; 其次,如果恋人间在日常交流过程中所产生的赠予仅仅涉及到诸如金钱款待、化妆用品之类相对平常的物品,例如520微信红包或其他礼品,那么这类场合下的礼物馈赠通常不被视为法定义务上的返还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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