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川县登记结婚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保障合法权益并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所有有意向进行结婚登记的夫妇,均需共同携带必要的证明文书材料前往加盖有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婚姻登记机构,向其提交完整的结婚登记申请。
若夫妻需要补办或者恢复已失效的结婚登记手续,亦应遵照上述程序执行。 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双方当事人应当以真实身份亲自莅临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各自自愿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在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当着婚姻登记人员的面,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栏目处亲自签署姓名或者按下手印予以确认。 婚姻登记部门将会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手方提交的各类证件、声明等文件进行全面审核。 经查验核实,如满足结婚登记的所有条件,婚姻登记部门将对其予以正式登记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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