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证明能领结婚证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结婚时,当事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户籍证明是能领结婚证的,具体讲解如下: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携带有关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包括: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该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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