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立遗嘱房产如何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并无遗嘱的财产传承案件中,关于房地产所有权的变更通常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事宜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法定遗产继承的主体主要包括继承人的配偶、未成年或成年子女以及合法存在的父母等。 在处理此类房地产变更时,首要步骤是确保所有法定继承人能够对遗产的分配方案达成共识和一致性见解。 然后,申请人须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个人居民身份证、明确的血亲关系证据(如户口本)以及实际控制的房地产产权证书等,并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办理相应的所有权变更手续。 若在法定继承人内部出现分歧且各方无法就遗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能需要诉诸于司法程序以寻求公正的裁决与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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