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唯一继承人房产过户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唯一继承人房产过户发起诉讼的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普遍发生。
一般而言,通过公证等标准程序来完成房产过户手续显得更为简洁方便。 然而,倘若遇上无可避免的阻碍因素而无法通过常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时,便需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在此种情形下,首要任务便是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亲属关系证明文件、遗嘱(如存在)以及房产所有权证书等。 随后,应向房产所在地区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明确表达自身作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对于该房产所享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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