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的遗产儿女应该怎么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遗嘱情形之下,遗产应依据法律规定之方式进行继承处理。
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应在公平平等的原则下分享此项遗产,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采取普遍均等之外的分配策略。 例如,对于曾经对过世单独或与其同居的被继承人提供最大限度的抚养关怀以及在照顾、护理方面付出最多的继承人而言,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可以获得更多份额的权益; 而在有担负起抚养责任的能力及条件的继承人中,若未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则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财产,甚至可能会被剥夺部分或全部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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