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法定遗产继承人范围,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其涵盖以下四类人: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此,我们需要详细解释各词含义以确保理解准确无误。 所谓“配偶”,即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或终止前的合法伴侣; 而“子女”,则涵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与被抚养者存在法律意义上收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不仅包含生物学意义上的亲生父母,还包括具有实际抚养行为且与被抚养者形成法律抚养关系的养父母及继父母。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法律通常会将遗产平均分配给第一顺位继承人。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都必须严格执行此原则。 例如,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最后阶段承担主要照顾责任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份额的遗产; 反之,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那么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遗产,甚至可能面临被剥夺部分遗产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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