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父母立遗嘱给儿子,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遗产只授予儿子,且该遗嘱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被认为有效力,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女儿将无法对遗嘱中所述遗产主张任何继承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遗嘱所支配的仅仅是父母手中的财产的一部分,当遗嘱中未涉及到的部分财产出现时,女儿依法依然具有继承该部分遗产的权利。 除此之外,若遗嘱出现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情况,女儿亦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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