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房屋的传承权益配置普遍遵循法定继承原则进行。
倘若被继承人未能留存遗嘱,那么应按照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实现等额的分配。 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存在,则需依据相关法规由表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权。 然而,在实际的遗产分配过程之中,需要综合考量各继承人的具体状况,如是否曾承担主要奉养任务等因素。 对于那些履行过主要奉养职责的继承人来说,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而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且具有抚养条件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避免给予他们份额或减少其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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