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怎么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有关房地产搬迁之后的财产权利继承事宜上,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被拆迁房产的性质及其所获得的具体拆迁补偿方式。
若正在讨论的被拆迁房产属于个人遗产的范畴之内,并且并未存在任何遗嘱对此作出特定的安排,那么我们将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相关的继承工作。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法定的继承顺序如下: 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则构成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在实际的继承过程中,各个继承人通常会平均分配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利益。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条件较为困苦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时候,我们应该给予他们适当的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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