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过遗嘱公证的房子能否买卖过户给别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经过遗嘱公证确认的房产中,即使遗嘱人仍然健在,他们同样具有将该物业进行买卖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这是由于遗嘱公证仅仅代表了遗嘱人对于逝去之后财产分配的一种预先规划,而在遗嘱人在世之时,该处房产的所有权以及处置权利依然全然归属于遗嘱人。 然而,若遗嘱人不幸先离世,那么待到遗嘱生效之际,便必须严格遵循遗嘱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房产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