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权是平均的么还是平等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子女在法定继承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进行遗产分割时,并不一定能够实现绝对的公平性。 例如,对于那些生活存在严重困难并且缺乏劳动力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同时,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承担起主要经济扶养责任或者长时间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而言,在分配财产时,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进一步来说,具有扶养能力以及扶养条件的子女,若未能尽到特定的抚养义务,那么在面临遗产分割时,相应应分配给他的份额将可能会受到削减甚至被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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