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权丧失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有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 其次,如有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故意伤害或谋杀等犯罪行为,则将会被剥夺继承权; 再次,如果继承人存在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的恶劣行径且情节较为严重者,也会被取消继承资格; 此外,如果有人采取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的方式,并给被继承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严重影响的,同样会被剥夺继承权; 最后,如果某人采用欺诈、威胁等不当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订立、修改或者撤销遗嘱,并且情节严重的话,也会面临继承权丧失的风险。 以上所述行为均严重违背了法律和社会公德,因此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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