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配偶和子女谁优先办理房产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过程中,并未涉及到配偶以及子女在权益优先级上的讨论。
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办理主要还是取决于该房产本身的所有权属性。 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则其配偶与办理人享有同等的权益; 反之,若该房产为个人单独所有或依据遗嘱、法律文件等具有明确规定的,则应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约定来确定具体的办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