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财产要平均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上规定,继承财产并不是必然要进行均等分割。
在法定继承的大前提下,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应保持平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种均等分配原则可能会有所调整。 比如,对于那些生活境遇较为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关照;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则可考虑给予更多的份额; 此外,如果有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话,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应该考虑不分或者少分给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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