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继承人蓄意进行谋杀导致被继承人离世;
又或是继承人因争夺财产与利益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残忍的伤害行为; 再或是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是实施恶劣的虐待行为,不仅给被继承人带来严重的身体上的伤害,也对他们的精神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此外,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者; 以及通过欺骗、威胁等方式强迫、干扰被继承人设定、变更或撤销遗嘱,达到严重程度者,都将丧失其作为继承人的资格。 然而,如果继承人能够真心悔过,并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或者在遗嘱中被明确列为继承人,那么这样的继承人是不会失去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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