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期间,继承人的范畴包括但不仅限于其子孙后代(也就是孙子、孙女以及外孙子、外孙女等)、在世的配偶以及双方仍然存在的父母亲。
倘若此子女性命丧黄泉之际曾经留下了一份合法且具有效力的遗嘱,那么便应严格遵循遗嘱中所明确规定的继承人来进行财产的继承分配。 然而,若并无此类遗嘱的存在,那么便需要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方式来进行财产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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