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其范围已得以扩展至包括侄子女及外甥子女在内。
此外,本次修订还新增了多种遗嘱形式,例如,打印遗嘱以及录像遗嘱等等,并且此类遗嘱生效必须要得到两位或以上见证者的现场见证。 值得注意的是,公证遗嘱在遗嘱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地位,而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将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 而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且有抚养条件但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他们则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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