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丧失五种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人蓄意杀害被继承人,那么其将会失去参与继承分配的资格。
此类行径乃构成刑事犯罪,与道德伦理及法律规范严重背离。 若因争夺财产而对其他继承人实施谋杀,则将被剥夺继承权。 此举无疑破坏了继承制度的公正性以及合法性原则。 对于那些遗弃被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施加严重虐待的人,同样会被取消继承权。 这一规定旨在对那些未尽到赡养责任或者对被继承人进行恶劣对待的行为予以坚决抵制。 对于那些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过程中情节严重者,也将被剥夺继承权。 这是对破坏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行为所应承受的惩罚措施。 而对于那些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且情节严重者,同样也将被剥夺继承权。 这类不正当手段严重侵犯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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